中国农业设备网 - 农业设备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行业动态 | 市场热点 | 国内综合 | 国际综合 | 价格行情 | 市场分析 | 企业动态 | 休闲农业 | 农业会展 | 技术专栏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需要对 需要 对 破坏耕地程度鉴定办法 按下列程序办理
L.biz | 商业搜索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需要对 需要 对 破坏耕地程度鉴定办法 按下列程序办理

信息来源:chinaagro.com   时间: 2012-08-06  浏览次数:312

近日,为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所涉及的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破坏耕地程度鉴定暂行办法,明确了耕地破坏的认定条件,特别是对破坏耕地涉嫌构成破坏耕地罪的鉴定方法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对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需要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鉴定委员会对破坏耕地程度进行鉴定 办法指出,破坏耕地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办法对如何构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作了具体规定,即耕地被硬化、耕地原有耕作层被破坏以及耕地被污染,不适于继续用于涉及人体健康的农作物种植的,均为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主任,分管执法监察的副局长任副主任的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鉴定委员会视情况可以委托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作为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参考依据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在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中,对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时,需要对破坏耕地程度进行鉴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是委托测量单位对违法用地及破坏耕地情况进行测量;二是组织本级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到现场对耕地破坏情况进行初步鉴定,并在出具初步鉴定意见后,提交相关材料向市局申请出具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结论;三是鉴定委员会对申请的事项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受理决定最后,由鉴定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会审意见鉴定意见分歧较大时,由鉴定委员会组织召开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专门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办法强调,鉴定委员会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提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破坏耕地程度进行认定的,可在出具初步鉴定意见后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申请 办法还规定,在市局做出破坏耕地程度鉴定结论之前,非法占用耕地的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恢复耕地原状,经立案调查的相关县局、分局、监察支队现场勘验确认种植条件确已恢复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终止鉴定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成效,该局强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充分收集证据,提高办案质量,确保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非法占用耕地案件经得起检验;要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争取外部支持协作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农业设备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