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赣州市会昌县右水乡村民廖某手捧“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来到我市农业农村局表示感谢。
事件缘由
2021年2月4日,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受害人廖某报案称在仙女湖区某废弃养殖场买卖生猪受骗。执法人员在初步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向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和支队负责人汇报。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当即成立生猪买卖纠纷案件专案调查组,指示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由于受害人无法提供猪场具体位置,在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专案调查组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深入案发地点,寻找货运司机、废弃养殖场老板,联系生猪买卖中介等,因为涉事当事人大部分不是新余本地人,加强临近年关,找人等调查取证工作都比较艰难。但农业执法人员不畏艰难,耐心细致地开展走访和调查取证,涉案各方当事人逐渐浮出水面。经过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讲法律规定,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该案外地涉事人员陆续到新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处理,为本案的定性和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扎实而充分的证据面前,涉事违法行为人终于承认销售生猪未经当地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检疫,造成了买方经济损失,表态愿意进行赔付。支队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拿到30余万元赔偿款后,十分激动,并送来了锦旗,对我市农业执法人员的高效工作和公正办案表示感谢。
针对此案中有关当事方的行政违法行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将进一步展开调查,并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素材来源:基层社会治理科、市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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