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灾后粮食生产、蔬菜水果设施大棚修复重建、脱贫户住房灾后修缮,灾毁修复重建贷款贴息……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出台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十条政策措施。
灾后粮食生产补助。筹措农业救灾资金354万元,重点补助受灾种粮大户及晚稻生产等,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的农机具购置、农机化服务及农田设施修复,切实做好受灾的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恢复生产。
蔬菜水果设施大棚修复重建补助。筹措专项资金250万元,用于因台风倒塌损坏设施大棚修复重建。积极向上争取提高省级农业设施大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标准,鼓励业主申报省级因灾重建补助资金。联合金融机构,为业主提供设施大棚修复、重建信贷资金,并给予贷款贴息。
粮食烘干设备补贴。支持种植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建、改扩建一批粮食烘干设施,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烘干能力。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10月31日前购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粮食烘干机,按各级补贴总额最高60%的原则,其中市级累加补贴最高为销售价格的30%。
灾毁农田设施修复补助。筹措增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200万元,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中轻度损毁快速修复。各县(市、区)统筹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用于灾毁农田修复。需要采取移除农田积压砂石、恢复土壤耕作层、疏浚堵塞渠系、修复毁坏工程等措施进行局部修复的,以及需要综合配套田土水路林电等重度损毁工程修复措施的,优先纳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