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5日讯(通讯员 岚海)《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该条例是我省海洋经济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成果,是促进海洋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4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在平潭嘉佑渔业有限公司和岚发有限公司开展《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宣贯活动,旨在更好地宣传条例,营造依法治海、依法兴海的良好氛围。
在嘉佑渔业有限公司,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东就《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制定的意义、目的以及海洋渔业领域相关内容向嘉佑公司全体员工做了深入浅出的宣讲解读,并回答了咨询提问。宣贯会现场发放了《条例》和渔船安全生产宣传读本。
在岚发有限公司,严东向企业负责人宣讲《条例》,并实地察看了水产品加工流程,听取企业负责人就生产装备改造升级、企业发展历程、经营状况等相关事项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就推动传统渔业转型升级,助推实验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
下一步,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将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手段,因地制宜在渔区、社区、厂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条例》宣贯活动,并通过专题讲座等方式,提升涉海企业和群众对《条例》的理解,帮助相关企业用足用好《条例》。